公司下发通知鼓励员工参加在职学历(学位)教育
发布时间: 2025-05-07 作者:
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,提升员工的学历层次和能力水平,根据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》等相关文件精神,2025年5月6日,公司下发通知鼓励员工参加在职学历(学位)教育。
通知指出,所报考的应是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承认学历的院校。参加本科及以上在职学历(学位)教育。报考专业应与本职工作对口或相关,体现学以致用。在职攻读学历(学位)期间,其工资、福利、晋级待遇不受影响,单位在学习时间上给予支持;在职攻读学历(学位)期间,学习时间抵扣年休假,抵扣完后不再享受年休假。要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,尽可能利用双休日、节假日时间参加学习。要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,努力提升工作能力。